






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转发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公路水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〉 的通知》的通知
索引号: | ZDDBG234434 | 发文字号: | 陕交函〔2017〕674号 |
发布机构: | 公文时效: | 有效 | |
名称: |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转发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公路水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〉 的通知》的通知 | ||
主题分类: | 陕交函文件 | 发布日期: | 2018-01-03 |
各设区市、韩城市、杨凌示范区交通运输局,省公路局、省运管局、厅航运局、厅质监站,厅机关各处室:
现将《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〈公路水运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范导则〉的通知》(交办安监〔2017〕59号)转给你们,请按照导则要求,依据有关法律法规、国家有关规定、部门“三定”方案、当地政府及上级交通运输部门有关规定和“党政同责、一岗双责”的要求,对本单位及单位内部相关部门、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和履职行为进行明确和规范。
陕西省交通运输厅
2017年6月1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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